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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申报的重点
围绕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优化产业、产品、技术结构。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汽车、轻工、纺织、化工和优质金属材料等产业发展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公共安全、生物、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配套件等领域的项目。
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工程机械、冶金机械等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项目;电工电器、机床工具及基础件、农业机械、仪器仪表、石化机械等改造升级项目;提高机械装备关键零部件自主化水平的项目。
汽车:节能、环保、安全汽车改造升级项目,发动机、变速器、车桥等重点汽车零部件及电子控制系统改造升级和增强配套能力的项目。
轻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项目;保障食品安全项目;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的日用电器项目;调整原料和品种结构、治理污染的造纸项目;农用、工业配套和高档日用塑料制品项目;清洁、高效、安全的日用化学制品项目。
纺织:产业用纺织品、高档服装和家纺面料项目;棉、麻、毛、丝等天然环保纤维高附加值产品及先进技术工艺改造项目;纺织行业节能降耗技术与工艺改造项目。
化工:农业生产用优质、高效化学品和生物化工项目;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改造现有工艺、原料路线,推动化工行业升级改造项目;发展我省具有竞争力和较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新材料、化学建材、化学医药品项目等。
优质金属材料:提高高技术铜铅锌和稀有贵金属冶炼及深加工水平的项目;提升采矿选矿技术水平的项目。发展短缺和关键钢材品种,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关键技术装备水平的项目。
2、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2007〕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以优势企业为载体,项目符合“质量、品种、效益”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标志性强的项目。
(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完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落实,2010年已开工。
(3)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国内或省内行业排头兵企业,或成长性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企业。
3、申报材料
(1)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2)。
(3)安徽省2010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二、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申报的重点
(1)产业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九大调整和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产业链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关键产品和缺失环节的技术攻关项目。
(2)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重大新产品百亿元工程项目。重点支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预期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新产品百亿元工程项目。
(3)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核心竞争力,加强研发试验平台、工业化中试平台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
2、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2007〕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市申报的产业技术攻关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重大新产品百亿元工程项目均应是本地区重点优势产业的项目。
(2)申报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必须是2009年度评价优秀或合格的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2009年度新认定的省级技术中心企业不予申报。
3、申报材料
(1)安徽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4)。
(2)安徽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5)。
(3)安徽省2010年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6)。
三、请按通知要求,7月15日前把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市经信委技术科。相关附件请到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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