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省政府同意,省节能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6月下旬在全省开展节能专项督察。本次督察成立8个督察组,由省节能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带队,省节能工作推进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邀请省节能攻坚江淮行专题宣传活动的新闻媒体全程参与,6月底前对各市进行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7月上旬对与省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省有关部门进行督察。各督察组正陆续深入17个市和有关单位,督察工作已全面启动。 本次督察主要包括十项内容:一是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发〔2010〕12号文件情况;二是“十一五”及2010年节能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情况;三是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四是各市政府对本地区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情况;五是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和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六是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情况;七是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电价优惠的清理情况;八是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清理情况;九是违规乱上“两高”项目的清理情况;十是建筑、交通、商业、农业、公共机构等一、二、三产业的重点领域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