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保障当前煤电油运电视电话会议安排,为进一步落实全省春运安全暨电煤调度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工业委日前转发了省经委《关于做好当前地方小煤矿生产和电煤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皖经明电[2008]13号),通知要求:
一要加强煤矿电煤供应的领导。各煤矿企业要成立电煤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生产矿井要组织好煤矿生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在核定生产能力内尽可能的提高煤炭产量,增加煤炭供给。同时,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煤炭供应”。
二要坚决贯彻国家、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积极帮助和鼓励停产整顿矿井,早日达到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尽快恢复生产。所属地方煤矿产煤都必须纳入应急调度范围,服从省调命令,不得随意销售及外运,确保我省供电用煤。
三要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供用电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对供电线路进行认真检查,单回路供电的要对备用发电机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停电时,备用电机能正常启动。
四要加强煤矿产量快报工作。从即日起,所属煤矿企业要实行煤炭产量的快报制度。春运期间,各煤矿企业每天要向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电话快报原煤产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周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书面汇报各煤矿企业的原煤产量及安全生产情况,确保煤电供应工作的顺利完成。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