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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4个部委和省经委等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15日至2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题为“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使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特作以下安排。
一、宣传重点与形式
结合当前形势,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采取的重大举措。以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为主线,以绿色奥运、节能灯推广、节地节材、节电节水和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为重点,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宣传周期间,各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街道、建筑物悬挂节能宣传条幅,扩大节能宣传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部门分工
1、节能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安徽省节能条例》,召开企业座谈会,交流、推广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
2、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丰富多彩的学校主题活动,开展“我为节能献计策”等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
3、科技部门要利用奥运年开展科技节能示范,启动一批节能重点项目,通过举办科技展示等把最新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4、环保部门要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
5、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
6、交通部门要大力宣传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
7、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沼气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宣传,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
8、商务部门要在商务流通领域宣传节能的重要性,鼓励提倡和监督商业流通企业节电、节水、“限塑”,使用节能型产品;
9、广播电视部门要把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作为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本地节能降耗工作的先进事迹;
10、质量监督部门要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技术服务,督促用能单位合理用能;
11、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各级政府机构内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12、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和“节能减排—青年岗位能手在行动”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
13、工会要继续组织职工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建立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引导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14、其它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确定宣传重点,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三、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要把本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
(二)要按照《市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意见》和市工业委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宿州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切实把节能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活动结束后,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并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委)。
宿州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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