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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统计知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7
  工业的概念
  工业是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及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工业生产活动主要包括:
  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
  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纺织等;
  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冶金加工、石油加工、化学加工,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业;
  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拆船业也是工业生产活动,它是对废旧船舶的拆解、整理、恢复废旧钢材等的使用价值。但不包括对日用工业品的修理。
  主要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本年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可根据会计“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有关资料取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二、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本年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
  1、工业销售产值的内容
  (1)销售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价值,即按报告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1)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的销售总量,不管是否为本期生产,只要是在本期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的生产总量,只要是在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否已经销售,都应计算工业总产值。
  (2)工业销售产值不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而工业总产值包括这部分价值。
  三、出口交货值: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四、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间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生产活动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使用的转移价值。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
  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行价)-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通常工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计算。为此工业中间投入取得十分重要。
  五、工业中间投入: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指标。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对企业来讲,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对企业内部会计明细表的有关科目进行归类整理计算。因此,准确掌握中间投入的计算原则和资料取材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的转移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其中直接材料、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会计明细科目填报。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采用倒扣法,即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分别扣除下列项目:(1)固定资产折旧;(2)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个人的部分,如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3)支付给不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指除工业,农业,运输邮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部分)收入的各种税金、规费性质的费用,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六、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年末数填列。
  七、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主营业务收入”的全年累计数填列。
  八、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九、税金总额:依据现行统计采集的资料税金总额仅包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应交增值税两项。
  十、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款项。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的年末数填报。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应收帐款净额”年末数代替。
  十一、产成品: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产成品”的年末数填报。
  
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 2004年1月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新的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即由不变价格法改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一、价格指数缩减法基本原理
  工业发展(增长)速度主要是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在计算工业总量时为了综合不同类型、不同品种、不同型号的产品,我们通过产品价格计算出了价值量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对不同时期的工业总产值或工业增加值指标进行对比即可计算出工业发展速度或增长速度。但是通过产品价格计算出的用货币额表示的价值量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了各年份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因此,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即先用报告期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除以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得到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并据以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可比价工业总产值=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工业总产值发展速度=报告期可比价工业总产值/基期现价工业总产值
  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方法是:先用报告期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除以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得到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并据以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我们以工业品价格波动较大的1995年为例,假设某地区1995年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 192.28亿元,按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28.31亿元,1994年分别为150.08亿元和115.73亿元, 如按当年价格计算,1995年比1994年的增长速度为:
  (192.28÷150.08-1)×100%=28.12%
  假设1995年该地区以上年为100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116.0,则该地区1995年的工业增长速度为:
  [(192.28÷116%)÷150.08-1]*100%=10.45%。
  二、计算工业总产值
  报告期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从企业调查取得,分为两种方法:
  1、大中型企业由于产品跨行业生产较多,要求将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分解到行业小类填报,即根据产品的不同行业属性,将产品的工业总产值分别填入其所属的行业小类。在分解填报行业小类工业总产值时仍然遵循“工厂法”原则。
  2、小型企业仍按“工厂法”计算工业总产值,不进行不同产品不同行业分解,根据主产品确定工业总产值行业类别。
  三、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品出厂价格变动趋势及幅度的相对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编制步骤如下:
  1、确定调查网络
  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及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需要,省城调队在全省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中,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品价格调查方案》中的原则要求,抽选调查企业。目前我省共抽选了近2000家工业企业为省级调查企业,调查了近1200种产品,近2000个规格品,有较高的行业和地区代表性。今后将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及时调整和增补调查企业及其产品。被确定为调查企业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及时、准确地填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有关价格调查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单位报送报表。
  2、企业填报工业品出厂价格月报表资料
  当一个企业被确立为调查企业时,其主管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职或是兼职统计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统计员首先按城调队的要求,确定本企业应上报的调查规格品,然后按照《工业品价格调查方案》的要求,采集报告月的8日、18日的规格品价格,并上报两个调查日的平均价格。基期价格为上年同月价格。(注意:当上报资料缺基期单价时,可用相邻月份调查日的基期价格替代,如报告月没有发生产品销售,则企业可免予填报当月价格,但要上报由厂长签字的空白报表及情况说明。具体注意事项见《方案》。)报表中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销售条件等内容都要认真填写。报表填写完毕,需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照城调队的要求时间和方式报出
  3、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
  (1)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Ki(几何平均法)
   Kn为第n个企业的规格品价格指数。
   (2)计算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kj (简单算术平均法)
   kj为某种代表产品价格指数,Ki为第j个代表产品中第i个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n为代表规格品数量。
   (3)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加权算术平均法)
   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是由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与其权数乘积之和除以权数之和求得,即:
   kj为第j个代表产品的出厂价格指数,Wj为第j个代表产品的权数。
  四、计算工业发展速度
  1、计算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采用分行业(中类)缩减法计算:
  首先报告期分行业中类的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用相应行业中类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得到可比价格计算的分行业中类工业总产值,然后加总得出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
  2、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用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除以基期现价工业总产值,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总产值发展速度。
  轻、重工业、注册登记类型等分组的工业发展速度也按上述方法计算。
 
工    业
工业 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归工业。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两类: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和工业活动单位。
(1)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是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工业活动单位 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生产活动的经济单位。它包括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主营业务活动(即工业生产活动)划分的主营业务活动单位和非工业企业所属的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即原非独立核算工业生产单位)。工业活动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具有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活动;②单独组织工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③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
本年鉴中涉及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指国有企业加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即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工业或国营工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1957年以前的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后均改造为国营工业,1992年改为国有工业,这部分工业的资料不单独分列时,均包括在国有企业内。国有控股企业是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进行的“国有控股”分类。它是指这些企业的全部资产中国有资产(股份)相对其他所有者中的任何一个所有者占资(股)最多的企业。该分组反映了国有经济控股情况。
⑵集体企业 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⑶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指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中的港、澳、台资合资、合作、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⑸外商投资企业 指企业注册登记类型中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和。
⑹本年鉴中涉及的名为“其他”的企业 均指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以外的其他类型工业企业(单位)。包括联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与大陆合资经营、与大陆合作经营、港、澳、台独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轻工业 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按其所使用的原料不同,可分为两大类:(1)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烟草加工、纺织、缝纫、皮革和毛皮制作、造纸以及印刷等工业;(2)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以工业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文教体育用品、化学药品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日用化学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金属制品、手工工具制造、医疗器械制造、文化和办公用机械制造等工业。
重工业 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按其生产性质和产品用途,可以分为下列三类:(1)采掘(伐)工业,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包括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和木材采伐等工业;(2)原材料工业,指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基本材料、动力和燃料的工业。包括金属冶炼及加工、炼焦及焦炭、化学、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电力、石油和煤炭加工等工业;(3)加工工业,是指对工业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制造的工业。包括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机械设备制造工业、金属结构、水泥制品等工业,以及为农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工业。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修理业中以重工业产品为修理作业对象的划为重工业,反之划为轻工业。
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 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实收资本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资产合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 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合计。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 指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
(3)无形资产 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负债合计 指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递延税项等。
(1)流动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
(2)长期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
所有者权益 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即为股东权益。
固定资产原价 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它一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历年已提折旧额后的净额。
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货款、存货等。
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品销售利润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利润总额 指企业实现的利润。
应交增值税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总资产贡献率 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
资产负债率 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也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与成本费用之比,是反映工业生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指标,同时也是反映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工业增加值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指在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产品销售率 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现价)×100%
全员劳动生产率 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是考核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积极性的综合表现。目前我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将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同一时期全部从业人员的平均人数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为了使各年度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字可以比较,1990年以前各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均按指数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格。
为什么要强调工业产品产销率?它是如何计算的?
工业产品销售率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销售产值(或产品销售量)占企业现价工业总产值(或产品生产量)的百分比。它反映生产与销售衔接程度,是研究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或产品销售量)
工业产品 =────────────────────×100%
产销率(%) 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或生产产品产量)
工业销售产值,是工业企业生产成果得到社会承认的那一部分产值,即已销售的那一部分产值。过去工业企业在完成产品检验入库后,便可计算工业总产值,可以此来检验生产任务、计划的完成,至于产品是否能很快的销售出去,生产成果能否得到社会的承认,却是另一回事。销售产值的统计,以企业的生产成果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为前提,企业的生产活动到产品合格入库还没有结束,必须延续到产品售出,企业的劳动成果变为有效的劳动成果为止。统计工业销售产值,计算工业产品产销率,既能工业生产的发展和销售规模,又能反映工业生产成果的实现情况,即产销衔接情况。这样就改变了过去只适应计划经济,从生产一个方面反映工业经济总量,改变为从生产和销售两个结合起来反映整个工业经济的状况,也就是说,不仅要看生产什么,生产了多少,更要看销出去了多少,这样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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