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主要职能
│
领导介绍
|
机构设置
│
工业概况
│
政策法规
│
信息公开
│
便民服务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栏目
>
保密宣传
>内容
宿州市工业委领导干部阅办"三密"文件的规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8
一、领导干部坚持在办公室阅办密件。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不许给家属、子或或他人阅看;
二、到上级学习或开会带回来的密件,必须及时交给保密员管理;
三、不得擅自决定翻印、复印、摘录"三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扩大文件的阅读和传达范围;
四、领导干部阅读文件,要在文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五、要坚持密件只以组织,不发个人的制度。
(阅读次数:)
上一篇:
宿州市工业经济委员会保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下一篇:
宿州市工业委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宿州市工业经济委员会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小企业发展局
版权所有
宿州市慧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