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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经贸委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08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限定范围送阅的文件,不得擅自扩大文件送阅范围,未公布前的文件,绝不向外传播;
三、严格执行"三密"文件和秘密资料的管理制度,不准擅自翻印、复印、摘录"三密"文件、资料。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三密"文件、资料;
五、对"三密"文件定期清点,及时清退,按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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