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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 州 市 县 区 工 业 经济 考 核 评 分 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2

附表7

 

(区)

指标名称及分值

满分

本年实绩

去年同期

得分

计 分 依 据

发展

指标

80分

全部工业增加值 占GDP比重(%)

10

 

 

 

比上年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加1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个)

10

 

 

 

增幅达20%得基准分5分,每增(减)1户企业增(减)1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产销率(%)

5

 

 

 

达到98.6%得基准分3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1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0

 

 

 

增幅达到53.4%得基准分1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5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工业项目投入增长率(%)

10

 

 

 

增幅达到137%得基准分7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1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规模以上工业入库税金增长率(%)

10

 

 

 

增幅达10%得基准分5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5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10

 

 

 

达到198%得基准分5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5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规模以上工

业盈利水平

亏损面(%)

2.5

 

 

 

亏损面在10%的得基准分1分,每减(增)1个百分点增(减)0.5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利润增长率(%)

2.5

 

 

 

利润增幅达10%得基准分1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0.5分,加满或扣完为止。

服务

指标

20分

县区优化企

业发展环境

制定实施扶持工业企业

发展优惠政策

8

 

 

 

这二项指标由市考核组通过对县区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和向市(县、区)两级经济投诉受理中心征求意见后予以打分。

投诉受理

7

 

 

 

   

5

 

 

 

考核年度获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每获1个计1分,最多不超过5分。

       

100

 

 

 

 

县区工业三年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市工业三年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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